Spotify 裡有超過一億首歌。你怎麼找到「那一首」最對你胃口的歌?Spotify 想出了一個聰明的辦法。
Spotify

Spotify 2/2 — 一張只為你做的播放清單

Spotify 裡有超過一億首歌。你怎麼找到「那一首」最對你胃口的歌?Spotify 想出了一個聰明的辦法。 歌海裡的小問題 想像你走進一座超級大的圖書館,裡面有一億本書。 好耶,什麼都有!但是……你要從哪裡開始看? 這正是 Spotify 使用者每天都會遇到的問題。Spotify 裡的歌多到誇張——連世界上最厲害的音樂迷,花一輩子也聽不完。 Spotify 很清楚:有一億首歌是一回事,能幫你找到「你會愛上的那一首」是另一回事。 所以他們想出了一個聰明的辦法——播放清單。 兩種播放清單 Spotify 的播放清單,主要有兩種: 一種是真人做的。 Spotify 請了一群對音樂很有研究的人,像是圖書館的館員。他們知道什麼歌可以配成一組,聽起來會很舒服、很有故事。像是「讀書時聽的安靜歌」、「下雨天的爵士樂」、「家庭聚餐的歡樂歌單」。 另一種是電腦做的。 電腦會記得你聽過哪些歌、哪些歌你跳過不想聽完、哪些歌你反覆聽了十次。然後它根據這些線索,猜你還會喜歡什麼。 兩種合在一起,就是 Spotify 最大的魔法。 五千種聲音的家族 你可能以為音樂只分「搖滾」「流行」「古典」這幾種。但 Spotify 的電腦發現了一件讓人驚訝的事——音樂其實可以分超過五千種! 有「睡覺嘻哈」,專門放給想睡覺的時候聽。有「太空爵士」,聽起來像你飄在宇宙裡。有「森林民謠」、有「雨天 lo-fi」、還有幾千個你連名字都沒聽過的小家族。 Spotify 的研究員甚至把這些分類全部畫成一張世界地圖——一個網站叫「Every Noise at Once」。每個小點都是一種音樂類型,點下去就能聽聽看這個家族長什麼樣。 這張地圖告訴我們一件事:音樂的世界,比我們想像的大很多很多。 Discover Weekly 的驚喜 每個星期一早上,Spotify 會送給你一份禮物。 它叫 Discover Weekly——中文是「每週新發現」。 這是一張 30 首歌的播放清單,而且——只有你一個人會收到。你的 Discover Weekly 跟全世界每一個人的,都不一樣。 電腦根據你過去聽過什麼,在一億首歌裡幫你挑出 30 首它覺得你會愛的歌。有些歌來自你從沒聽過的音樂人;有些來自你最愛的歌手的老作品;有些是跟你口味很像的人正在聽的新歌。 每個星期一,就像拆一個禮物盒。 改變音樂人的一週 Discover Weekly 做了一件神奇的事:它讓小小的音樂人,也有機會被全世界聽見。 以前,一個沒沒無聞的新音樂人要被大家發現,得靠運氣、靠電台、靠大公司願意推他。 但現在,只要你的歌被放進幾千人的 Discover Weekly,下個星期一早上——嗯——可能就有幾千個人第一次聽見你。 有音樂人分享過他們的故事:「星期天我還是一個幾乎沒人知道的創作者;星期二醒來,我的歌在世界各地被播放了十幾萬次。」 會聽你身體的音樂 Spotify 曾經有一個超酷的功能:你在跑步的時候,手機會偵測你的腳步節奏,幫你放剛好那個節奏的歌。 你跑快一點,歌就跟著快;你慢下來散步,歌也變得比較溫柔。 想像一下——你的音樂知道你在跑步,知道你跑多快,還幫你配上最對的節奏。這不只是科技在聽你的耳朵,它是在聽你的身體。 其他類似的小發明也一個一個出現:早上叫你起床的「喚醒你的歌」、讀書時的「專心音樂」、睡前的「讓你好好睡的聲音」。Spotify 不只想幫你挑音樂,它想幫你挑「這一刻」最需要的音樂。 ...

2026 年 1 月 25 日 · 好奇老爸
在還沒有 Spotify 的那個年代,聽一首歌可沒那麼簡單。但有一個瑞典的少年,想把全世界的音樂變成你口袋裡的圖書館。
Spotify

Spotify 1/2 — 一個瑞典少年的音樂大夢

在還沒有 Spotify 的那個年代,聽一首歌可沒那麼簡單。但有一個瑞典的少年,想把全世界的音樂變成你口袋裡的圖書館。 沒有串流的日子 想像一下,你很喜歡一首歌。 但是你沒辦法馬上點開螢幕就聽。你得跑到店裡,把裝著那首歌的一個東西買回家。 這個東西可能是一張大大圓圓的黑膠唱片,要放在一台會轉動的機器上,用一根小小的針輕輕碰著,才會發出聲音。 或者是一個卡帶,像一個小塑膠盒,裡面捲著長長的磁帶。卡帶可以帶著走,但聽完一面得翻過來,想跳歌就得慢慢倒。 後來,出現了CD——一個閃閃發亮的小圓盤,聲音更乾淨,還可以立刻跳到下一首歌。 但不管哪一種,你都得一片一片買。一張專輯的價錢,大概可以吃一頓大餐。 網路來了 1990 年代末,一個很大的轉變來了——網際網路開始進入每個家庭。 有人想:「如果音樂可以像文字一樣,從電腦傳到另一台電腦呢?」 於是有了 MP3——一種把音樂檔案壓到很小、但聽起來還是很清楚的格式。 突然之間,音樂可以用網路傳了。2001 年,Apple 推出 iTunes,讓大家花不到一塊美金就能買一首歌下載到電腦裡。後來 Apple 也做出 iPod,一個可以放下幾千首歌的小機器。 音樂從此被裝進了口袋。 但還是不夠方便 有一個問題沒被解決。 下載來的歌,住在你的電腦裡。換一台電腦?得重新傳。電腦壞了?歌全沒了。想聽一首新歌?得先花錢買、等它下載完。 而且,如果你很喜歡音樂,一首一首買下來,加起來還是很貴。 當時一個住在瑞典的少年一直在想:「有沒有更好的方法?」 那個瑞典少年 他的名字叫 Daniel Ek(丹尼爾·埃克)。 Daniel 從小就是個音樂迷。他愛聽、也愛玩——自己還在一個樂團裡。 他還很愛電腦。13 歲的時候,他就自學寫程式,做網站,還靠做網站賺到零用錢。高中的時候,他已經創辦過幾家小公司。 Daniel 有一個很特別的想法。他常常問自己這個問題: 「如果每個人都可以,隨時隨地,聽任何一首歌——而且不用買、不用下載,會怎樣?」 從「買」變成「借」 這個想法聽起來很神奇,其實有一個很好懂的比喻。 過去的下載,是「買一本書」——書變成你的了,但你書架只能放那麼多,搬家也很麻煩。 Daniel 想要的是「像圖書館借書」——你不擁有每一本書,但你隨時可以走進圖書館,挑任何一本來看。而且這個圖書館超大超大,永遠不會有人在你前面把書借走。 這就是「串流」(streaming)的意思。 Spotify 誕生 2006 年,Daniel 跟朋友 Martin Lorentzon(馬丁·洛倫佐),在瑞典的首都斯德哥爾摩,一起成立了一家公司,叫做 Spotify。 但要讓這個「音樂圖書館」真的存在,Daniel 必須做一件超級困難的事——得到音樂公司的同意。 每一首歌都屬於某個音樂公司。Daniel 必須一家一家去敲門,告訴他們:「讓我把你的歌放進我的 Spotify 吧,大家一樣可以聽,音樂家一樣會收到錢。」 大多數公司一開始都搖頭。「你是誰啊?我們憑什麼相信你?」 Daniel 花了整整兩年,一次又一次跟音樂公司解釋他的計畫。他說話、畫圖、算數字,直到他們願意試試看。 2008 年的大日子 2008 年 10 月,Spotify 終於在瑞典上線了。 ...

2026 年 1 月 24 日 · 好奇老爸
網際網路變快了。DVD 紅色信封不再是唯一選擇。2007 年,Netflix 做出大膽決定:電影會直接傳到你家
Netflix

Netflix 2/2 — 在家就能看遍全世界的故事

網際網路變快了。DVD 紅色信封不再是唯一選擇。2007 年,Netflix 做出大膽決定:電影會直接傳到你家 網際網路變快了 還記得那種嗶嗶聲嗎?1990 年代,如果你想連上網際網路,電腦會發出一種很奇怪的嗶嗶聲。那叫撥號網際網路。它超級慢。慢到下載一部電影需要整個禮拜。 但到了 2000 年代,一件事改變了。光纖電纜和寬帶(broadband)跑到了城市和鄉村。網際網路速度突然快了一百倍。 Reed Hastings 和他的團隊注意到了。他們問:「如果網際網路現在足夠快,為什麼不能在線上看電影呢?為什麼還要寄 DVD?」 2007:按下按鈕,電影馬上開始 2007 年 1 月,Netflix 推出了一個新功能叫「立即觀看」(Watch Now)。第一次,你可以按下按鈕,電影直接傳到你的電腦。不用等郵差。不用等三天。馬上看。 這叫串流(streaming)。電影像一條河一樣流進你的家。 但這裡有個聰明的地方。Netflix 沒有說:「我們拜拜了,只做串流。」他們保留了兩個服務。你還是可以寄信要 DVD,也可以線上看。給大家時間慢慢適應。 Netflix 決定自己拍戲 Netflix 開始做串流之後,好萊塢的電影公司和電視台都嚇到了。他們想:「如果大家都上網看,誰還要訂我們的頻道?」 於是他們開始對 Netflix 漲價。今年五百萬美元買一部電影的播放權,明年就變一千萬。越來越貴。 Netflix 想:「不夠,那我們自己來拍。」 2013 年,Netflix 推出了第一部自製大戲,叫做《House of Cards》(紙牌屋)。他們請了有名的演員、拍了一部讓大人們看得入迷的戲。 一推出,全世界都在討論。Netflix 證明了一件事——他們不只會放電影,還可以自己拍出精彩的故事。 從那之後,Netflix 拍了一部又一部讓人停不下來的節目。 其中最有名的一部叫《Stranger Things》(怪奇物語)。 這部戲一推出就紅遍全球。小孩愛看、大人愛看、爸媽甚至會跟小孩一起看。 他們不再只是「放電影的公司」——他們變成了全世界最大的「故事工廠」之一。 一口氣追完整季 Netflix 還做了另一件把整個電視世界翻過來的事——他們改變了節目「怎麼推出」的方式。 傳統電視怎麼做?星期一播一集,然後你就得乖乖等一整個禮拜,才能看下一集。 但 Netflix 說:「等什麼?一次全部給你。」 一整季十三集、二十集,同一天全部上架。想看多少、看多久,你自己決定。 結果呢?很多人一拿到新的一季,週末就窩在沙發上,從早到晚一口氣看完。英文叫這個 binge-watching,中文是「一口氣追完」。 這就像吃披薩。傳統電視是一次只給你一片,叫你等下禮拜;Netflix 是把整個披薩端到你面前,想吃幾片都行。 Netflix 的小魔法 Netflix 還藏了一些讓人停不下來的小魔法。 「Skip Intro」按鈕:每一集的片頭開始幾秒鐘,畫面上會出現一個「跳過片頭」的按鈕。Netflix 發現很多人每次看影集都在跳過片頭,所以 2017 年特別為這件小事,做了一個專門的按鈕。看起來很簡單,其實一整個工程師團隊花了很多時間才做出來——每次你按這顆按鈕,你都是在用 Netflix 的小發明。 ...

2026 年 1 月 23 日 · 好奇老爸
「一定有更好的方式。」— Reed Hastings,在收到一張四十美元的 DVD 逾期罰單之後
Netflix

Netflix 1/2 — 一張四十美元的罰單,改變了全世界看電影的方式

「一定有更好的方式。」— Reed Hastings,在收到一張四十美元的 DVD 逾期罰單之後 1997 年,你想看電影怎麼辦? 想像一下,你坐在 1997 年。你很想看一部電影。怎麼辦? 你得開著爸媽的車,開到一家叫 Blockbuster(百視達)的影片出租店。那是一棟很大的建築,裡面堆滿了成千上萬的 VHS 錄影帶和 DVD。你在架子上找啊找,終於找到你想看的電影。 但這裡有個問題。Blockbuster 的規則是:你只能借三天。超過時間沒還,每部電影每天被罰五塊美元。如果你借了五部電影、遲到一個禮拜,罰單可能就是五十塊美元——對小孩來說,那幾乎是整個月的零用錢。 1997 年的某個夜晚,一位叫 Reed Hastings(瑞德·哈斯汀)的電腦工程師去 Blockbuster 租了一部叫《阿波羅 13 號》的電影。他看得入迷,一直放著沒還。等他想起來的時候,已經遲到了好久。他走進店裡,店員對他說: 「你的罰單是四十美元。」 四十塊!Reed 坐在車裡,心裡想著:「為什麼要這樣?為什麼一定得跑到店裡去?為什麼要罰錢?這件事——有沒有更聰明的方式?」 Blockbuster 賺錢的秘密 Reed 越想越好奇。他開始認真調查:Blockbuster 到底是怎麼賺錢的? 然後他發現了一件讓人吃驚的事—— Blockbuster 每年靠「遲交罰金」賺進好幾億美元,佔了公司利潤裡很重要的一大塊。 換句話說,這家店的生意模式,有一部分是靠客人犯錯才賺錢。客人忘記還片、遲到了,罰金就進入 Blockbuster 的口袋。 Reed 心裡更確定了:「這件事,一定有更好的做法。」 共乘車上的 50 個瘋狂點子 Reed 有一位朋友叫 Marc Randolph(馬克·藍道夫)。兩個人每天一起開車上班,路上最愛聊的話題,就是「要是我們一起開一家公司,要做什麼?」 他們在車上腦力激盪了一個又一個點子: 「客製化洗髮精——依照你的頭髮類型做專屬的?」 「訂做的棒球棒——每個小孩量身訂做?」 「訂做的衝浪板——寄到你家?」 「運動用品用郵寄的?」 他們在車上聊了將近 50 個不同的生意點子,結果每一個都被他們自己否決掉。太貴、太複雜、太麻煩…… 直到某一天,一個新的點子冒了出來: 「用郵寄的——把電影寄到客人家?」 Reed 跟 Marc 互看了一眼:「這個……可能行得通。」 把光碟寄給自己的那個實驗 但他們還有一個大問題要先解決—— DVD 是一張很薄的塑膠圓盤。如果放進信封裡面寄郵局,經過分揀機器、郵差的包包、信箱——會不會被壓壞?被折到?被弄髒? 這件事,得先實驗看看。 Reed 找了一張舊的 CD,塞進一個普通的信封,貼上郵票,寄到 Marc 家。 ...

2026 年 1 月 22 日 · 好奇老爸
「最好的事業,是一個隨著時間對客戶越來越有幫助的事業。」— Jeff Bezos(傑夫.貝佐斯),回顧意外的發現
Amazon

Amazon 3/3 — 一朵改變世界的雲

「最好的事業,是一個隨著時間對客戶越來越有幫助的事業。」— Jeff Bezos(傑夫.貝佐斯),回顧意外的發現 故事開始 這是個有趣的故事。2006 年的某一天,Amazon 的員工們坐在會議室裡。他們不在談論賣書、玩具,或 Prime 會員。他們在談論一些技術而且有點無聊的東西:電腦伺服器。 什麼是伺服器呢?想象它們就像龐大的超級電腦,可以執行網站、儲存資訊、處理數百萬人同時訪問。 Amazon 有個問題。為了支撐自己的購物網站和倉庫,他們建造了龐大的電腦系統。但有趣的是,他們有額外的運算能力沒被使用。就像你的房間裡有空房間,卻沒人住。 會議中,有人提出想法:「我們何不把這些多餘的電腦能力租給其他公司呢?」 大家都覺得這主意很奇怪。Amazon 是個商店。為什麼要租電腦?那感覺不像 Amazon 的事業。但他們決定試試看。 這個決定改變了一切。意外地創造了 Amazon 最重要、最強大的部分。今天,這個部分賺的錢比整個購物事業都還多。 這就是 AWS — Amazon 網路服務的故事。 什麼是「雲」? 在談論 AWS 之前,我們先理解「雲」是什麼意思。 想象你有個喜歡的遊戲。你可以把它裝在你的電腦上,只能在家裡玩。或者,你可以把它存在網際網路某個地方,然後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、用任何電腦玩。當東西被存放在網際網路上,我們說它在「雲裡」。 現在想象,不是只有一個遊戲,而是一整個公司的資訊。銀行要追蹤數百萬客戶的金錢。醫院要存放患者的醫療紀錄。氣象服務要處理來自全世界氣象站的龐大資料。所有這些公司都需要強力的電腦。 以前,公司必須自己買電腦。買伺服器。雇人維護。如果公司快速成長,需要更多電腦能力,就得再買更多伺服器。這很貴,也很花時間。 AWS 解決了這個問題。與其買電腦,公司可以從 Amazon 租運算能力。想要一台強力電腦用一小時?租一小時。想要一百台電腦用一天?租一百台一天。彈性又聰明。 改變網際網路的意外 當 Amazon 最初提供 AWS 時,他們以為它只是個小副業。也許一些網路公司會用。但發生了意外的事:他們對公司需求的預測那麼準確,所以 AWS 成長得超快。 Netflix,你看電影的地方?運行在 AWS 上。Spotify,你聽音樂的平台?建在 AWS 上。Instagram,人們分享照片的地方?運行在 AWS 上。Slack,人們工作時傳訊息?使用 AWS。基本上你聽過的每個大網際網路公司,都至少部分使用 AWS。 2015 年,AWS 每年賺幾十億美元。2020 年,變成賺數百億。今天,AWS 單獨就值幾百億美元。這個「意外」— 把多餘的電腦能力租給別的公司 — 變得比原本整個 Amazon 購物事業還值錢。 在別的地方運算的力量 想想 AWS 讓什麼變成可能。雲端運算之前,開設公司很貴,因為你要買電腦。雲端運算之後,你可以在車庫裡開公司,幾乎沒有錢,在 AWS 上租運算能力,然後服務數百萬人。 這改變了世界。青少年可以建造數百萬人使用的應用。小團隊可以做之前只有大公司能做的事。網際網路變得更有創意和創新,因為建造東西變便宜了。 ...

2026 年 1 月 21 日 · 好奇老爸
「我們其實不是一家網際網路公司。我們是一家使用網際網路的客戶公司。」— Jeff Bezos(傑夫.貝佐斯)
Amazon

Amazon 2/3 — 萬物商城

「我們其實不是一家網際網路公司。我們是一家使用網際網路的客戶公司。」— Jeff Bezos(傑夫.貝佐斯) 一個大膽的問題 2000 年代初,Amazon 靠賣書已經很成功了。每年賣出數百萬本,客戶越來越多。生意很好,照理說,繼續賣書就好了,對吧? 但 Bezos 的腦袋裡冒出一個大膽的問題:「如果我們什麼都賣呢?」 CD、DVD、玩具、衣服、運動器材、廚房用品——任何你想得到的東西。這聽起來很瘋狂。Amazon 擅長的是書。書是扁的、不怕摔、好包裝。但如果要賣腳踏車呢?賣生日蛋糕的蠟燭呢?賣一千種不同尺寸的鞋子呢?每一種商品都有不同的存放方式、不同的包裝需求、不同的運送挑戰。這根本是從零開始學一門新生意。 萬物商城的誕生 Bezos 沒有被嚇到。Amazon 先從跟書最像的東西開始:CD 和 DVD。這些也是扁的、好寄的。成功之後,再挑戰電子產品。然後是玩具。然後是衣服。一步一步,像打電動破關一樣,每過一關就解鎖新的商品種類。 到了 2005 年左右,你在 Amazon 上已經幾乎什麼都買得到了。Bezos 把這個叫做「萬物商城」——The Everything Store。聽起來很霸氣,但背後的挑戰超級巨大。 想想看:你不可能把腳踏車、洋芋片和手機殼放在同一個架子上。Amazon 必須在美國各地蓋出一座又一座巨大的倉庫,每座都有自己的系統來追蹤每一件商品在哪裡、要怎麼包裝、要怎麼最快送到客戶手上。這不只是「多賣一些東西」,而是打造一整套從來沒有人做過的物流系統。 機器人大軍進駐倉庫 Amazon 的倉庫有多大?有些比五個足球場加起來還大。裡面有幾百萬件商品,從手機殼到嬰兒奶粉,什麼都有。問題來了:一個客戶下單買了一罐花生醬,工作人員要在這麼巨大的空間裡找到那一罐,然後走過去拿,再走回來包裝。光是走路,一個工作人員一天可能要走超過 20 公里——差不多等於從你家走到學校再走回來好幾趟。 2012 年,Amazon 買下了一家叫 Kiva Systems 的機器人公司,想出了一個超聰明的解決辦法:不是人去找商品,而是讓商品自己「走」過來。 這些橘色的小機器人大約跟一台掃地機器人差不多扁,卻力大無窮。它們鑽到貨架底下,把整個貨架抬起來,像螞蟻搬食物一樣穿梭在倉庫裡,精準地送到工作人員面前。工作人員只要站在原地,伸手從貨架上拿出商品就好。 最酷的是,這些機器人不會互相撞到。它們靠地板上的條碼導航,數百台同時工作,像一場完美的舞蹈。有了它們,Amazon 的包裝速度快了好幾倍,你下單後隔天就能收到包裹,背後的功臣就是這群不用休息、不會喊累的機器人大軍。 Prime:改變遊戲規則的東西 2005年,Amazon推出了Prime服務。這是天才級的想法。 Amazon想解決的是:訂東西要等5到7天才能到達。當時對郵購來說已經很快。但人們有時需要更快。有時他們對運費很不滿。 Amazon的答案是Prime。每年付79美元,大多數訂單享有免費的兩天送達。後來變成隔天送達。在某些城市,甚至當天送達。今天有些地方,你早上訂東西,晚上就到。 但很奇怪:最初人們認為Prime是壞主意。Amazon已經在運費上賠錢了。為什麼還要賠錢?但Bezos想長遠。他說:「每次送達我們賠錢,但客戶會更常訂購、買更多。最終我們會賺更多錢。」 他說得沒錯。Prime變得非常受歡迎。今天超過1.5億人付費使用Prime。 Kindle:把圖書館放進口袋 2007年,Amazon推出了一個讓很多人覺得瘋狂的東西:Kindle電子書閱讀器。 想像一下:一台比課本還薄、還輕的小設備,卻可以裝進超過6,000本書。這等於一整個小型圖書館,放在你的書包裡!而且電池可以用好幾個星期,因為Kindle的螢幕用的是「電子墨水」技術——看起來就像真正的紙上印刷,不會像手機螢幕那樣刺眼。 很多人一開始反對。「我喜歡翻頁的感覺!」「我喜歡聞新書的味道!」他們說。 但Kindle解決了很多真實的問題。字太小看不清楚?你可以把字放大。看到不認識的單字?手指按一下,字典馬上跳出來解釋,不用離開這一頁。半夜想看書?Kindle有內建燈光,不用開房間的燈。而且電子書通常比紙本書便宜很多,有些經典名著甚至免費。 最酷的是:你可以在60秒內買到一本新書,馬上開始閱讀。不用跑書店,不用等快遞。想看什麼就看什麼,隨時隨地。 Kindle大受歡迎。Amazon從此不只是賣書的商店,還掌握了人們閱讀和出版書籍的方式。 Amazon 改變了什麼? 想想你爸媽小時候買東西的方式:坐車到商店、在貨架之間走來走去找東西、排隊結帳、再坐車回家。買一樣東西可能要花掉一整個下午。 現在呢?躺在沙發上滑手機,看到喜歡的東西,按一下,明天就出現在門口。這不只是「比較方便」而已。Amazon 真正改變的,是人們對「買東西」這件事的期待。大家開始覺得:送貨本來就應該很快、退貨本來就應該很簡單、選擇本來就應該很多。這些「本來就應該」,其實都是 Amazon 一步一步建立起來的。 不只是商店 到了 2020 年代,Amazon 已經不只是一家「網路商店」了。它變成了一個龐大的帝國,觸角伸到你想像不到的地方。 想看電影?Amazon 有 Prime Video,自己拍電影和電視劇。肚子餓了?Amazon 買下了高級超市 Whole Foods,開始賣生鮮食品。全世界的企業需要強大的電腦來運作網站和 App?Amazon 的雲端服務 AWS 默默撐起了網路世界的一大部分。 ...

2026 年 1 月 20 日 · 好奇老爸
「我想建立一個能夠持續千年的事業。」— 30 歲的 Jeff Bezos(傑夫.貝佐斯),在辭掉工作準備上網賣書之前
Amazon

Amazon 1/3 — 一個車庫、一堆書,改變世界的夢想

「我想建立一個能夠持續千年的事業。」— 30 歲的 Jeff Bezos(傑夫.貝佐斯),在辭掉工作準備上網賣書之前 故事開始 想像你走進一間位於華盛頓州西雅圖的車庫,時間是寒冷的1994年上午。這個年份很重要,因為那時大多數人根本不知道網際網路是什麼。 但在這個小小的車庫裡,一個充滿幹勁的年輕人 Bezos 正在做別人沒做過的事。他不是發明新產品的發明家。他不是開高級餐廳的廚師。他是…賣書。從車庫裡賣書。在網際網路上賣書。而這一個想法將永遠改變世界。 熱愛網際網路的華爾街孩子 Bezos 從小就很聰明——非常聰明。他喜歡閱讀,喜歡解決問題,喜歡思考未來。長大後,他在大學學了電腦科學和工程,然後到紐約華爾街工作。華爾街是人們處理金錢和投資的地方,Bezos 做得很好。他賺了不少錢,住著舒適的公寓。大多數人會一直留在這個工作。 但 Bezos 一直想著一件事:網際網路正在成長,而且非常快。1994 年,大概有 5000 萬人能上網。現在聽起來不多,但在那個年代,這是革命性的。Bezos 想:如果我用網際網路來賣東西呢? Bezos 仔細想過要先賣什麼。他列了一張二十種商品的清單,最後選了一個:書。這個選擇非常聰明。書不怕摔、不怕壓,寄送很方便。世界上有數百萬種書籍,任何一家實體書店都不可能全部放得下,但網路書店可以。而且最棒的是,愛閱讀的人願意等幾天,只為了拿到那本他們真正想看的書。 瘋狂的決定 Bezos 做決定之前,做了一件聰明的事。他去找老闆 David Shaw 談話。Shaw 是個很聰明的人,他帶 Bezos 在紐約 Central Park(中央公園)散步,聽完之後說:「這是個很好的主意。但對一個已經有好工作的人來說,這不太合理。」 Bezos 回家想了兩天。然後他用了一個方法,他自己叫它「後悔最小化框架」。他想像自己80歲,坐在搖椅上回顧人生。80歲的自己會後悔沒試過嗎?答案很清楚:會。他一定會後悔。他不會後悔失敗,但一定會後悔沒有嘗試。 1995 年,30 歲的 Bezos 做了一件大多數人認為瘋狂的事。他辭掉工作,放棄薪水、工作保障,還有一切。他收拾行李,從紐約開車到華盛頓州的西雅圖。他的妻子開車,他坐在副駕駛座用筆記型電腦寫程式——這些程式碼後來成為 Amazon 的雛形。 他把公司命名為「Amazon」,取自南美洲的亞馬遜河。為什麼?因為亞馬遜河是世界上最大的河,而 Bezos 想創立世界上最大的書店。聰明吧? Amazon 起家的車庫很小、很擁擠,到處堆著書。Bezos 和幾個朋友在那裡工作,裝書、印地址、仔細包裝每一份訂單。沒有花俏的倉庫,沒有機器人,沒有印著笑臉標誌的卡車。只有一間車庫、一些書,和一個信念——人們會願意從電腦螢幕上買書。 瘋狂的網際網路時代 這個故事的厲害之處是:大多數人認為 Bezos 瘋了。真的瘋了。為什麼要從電腦買書,而不是去附近的書店?為什麼要等好幾天,而不是開五分鐘車就買到? 但 Bezos 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。在網上,他可以提供書店裡找不到的書,可以賣得更便宜,還可以讓你看到其他讀者的評價。最關鍵的是:愛閱讀、想找稀有書籍的人,願意等幾天。 1995 年,Amazon 第一次上線,完成了第一筆訂單——一本關於電腦的書。客戶是 Bezos 的朋友。但這只是開始。 到了 1997 年,Amazon 每天賣出成千上萬本書。公司還在虧錢——事實上一直在賠。但 Bezos 不在乎。他要的是成長、更多客戶、更多信任。所以他降低價格,有時提供免費運費,想盡辦法讓客戶開心。 華爾街的投資人又覺得他瘋了。一直虧錢怎麼賺錢?但 Bezos 說:「我們不追求利潤,我們追求客戶。利潤以後會來。」 ...

2026 年 1 月 19 日 · 好奇老爸
如果你可以走進網路裡面——在裡面走動、在裡面遇見朋友、打造任何你想像得到的東西呢?
Facebook

Facebook 3/3 — 走進未來

如果你可以走進網路裡面——在裡面走動、在裡面遇見朋友、打造任何你想像得到的東西呢? 如果你能走進螢幕裡面 你每天都在看螢幕。手機、平板、電腦——我們用手指滑來滑去,看照片、看影片、跟朋友聊天。但有沒有想過,如果有一天你不只是「看」螢幕,而是直接「走進去」呢? Mark Zuckerberg(馬克·祖克柏)一直在想這件事。他覺得科技的下一步不是更快的手機、更大的螢幕。而是讓你「身歷其境」——真的感覺自己在裡面。 想像一下:你戴上一個像大蛙鏡一樣的東西,突然間你就站在一個房間裡。你最好的朋友住在另一個城市,但你可以看到他、跟他說話、一起丟球。感覺就像你們真的在同一個地方。或者你正在上自然課,老師讓全班「飛」到火星上面,你四周都是紅色的山和石頭。 這就是 metaverse(元宇宙)的想法——一個你可以走進去的虛擬世界,感覺就像真的一樣。 車庫裡的另一個故事 在元宇宙變成大新聞之前很久,有一個叫 Palmer Luckey 的青少年正在做一件很酷的事。 Palmer 才 17 歲,就在爸媽的車庫裡用網路上買的零件,自己拼出了一個 Virtual Reality(虛擬實境)頭戴裝置。VR 頭戴裝置就是戴在頭上、把你整個視野都包住的大蛙鏡。你一戴上,眼前看到的就是另一個世界。 Palmer 在網路上發起募款,想要募 25 萬美元。結果大家太興奮了,最後募到了 240 萬美元——整整十倍。他把這家公司叫做 Oculus。 2014 年,Facebook 花了 20 億美元把 Oculus 買了下來。很多人很驚訝——為什麼一個社群網站要買 VR 公司? Mark 看到了別人還沒看到的東西:未來人們不只會透過螢幕上的文字和照片跟朋友連結,他們會在虛擬空間裡面「見面」。 不過一開始的路不好走。早期的頭戴裝置又重又貴,戴久了還會頭暈。但團隊一直改進。每一個新版本都更輕、更便宜、用起來更舒服。 戴上就進去了 2020 年,Meta 推出了 Quest 2。這台頭戴裝置不用接電腦、不用接任何線。你戴上去,就進入虛擬世界了。 Quest 讓 VR 第一次變成大家都能玩的東西。小朋友戴上去可以揮光劍、探索奇幻森林、在空中蓋房子。 學校也開始用 VR 上課了。想像你在學古羅馬的歷史,不是看課本上的圖片,而是「站」在古羅馬的大競技場裡面往四周看。或者你在學人體構造,然後你縮小了,飄浮在虛擬的身體裡面,親眼看到心臟怎麼跳動。這種上課方式,課本永遠做不到。 戴上一副「聰明」的眼鏡 VR 頭戴裝置很酷,但它又大又重,你不可能戴著它走在街上。Meta 想到了一個辦法:如果把 AI 放進一副看起來很普通的太陽眼鏡裡呢? 2023 年,Meta 跟眼鏡品牌 Ray-Ban 合作,推出了 Ray-Ban Meta 智慧眼鏡。它看起來就像一副普通的太陽眼鏡,但裡面藏了相機、喇叭,還有一個 AI 助手。 你對著眼鏡說:「這是什麼花?」它看到你前方的花,就會告訴你答案。你出國旅行看到路牌看不懂,它可以即時翻譯六種語言。你想聽音樂,它直接從眼鏡播給你聽,旁邊的人幾乎聽不到。 最厲害的是,你可以用眼鏡直接打視訊電話。對方看到的畫面,就是你眼前的世界——你在海邊,朋友就看到海。你在博物館看恐龍化石,朋友也跟你一起看到。 ...

2026 年 1 月 17 日 · 好奇老爸
Facebook 連結了你的朋友。然後它連結了全世界。
Facebook

Facebook 2/3 — 連接二十億人

Facebook 連結了你的朋友。然後它連結了全世界。 當手機變成了全世界 2010 年的時候,大家還是坐在電腦前面才會用 Facebook。但 iPhone 和 Android 手機越來越流行,大家開始花更多時間在手機上。問題來了——Facebook 的網站在手機上超級難用。字太小、按鈕按不到、照片要等很久才跑出來。 Mark Zuckerberg(馬克·祖克柏)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。他跟公司所有人說:從今天開始,手機第一,電腦第二。 這有點像一家麵包店,一直以來都是開在大馬路上的大店面。突然老闆說:「我們不開大店了,改成開餐車去找客人!」所有人都嚇一跳。 但 Mark 賭對了。幾年之內,用手機上 Facebook 的人比用電腦的還多。app 變得更快、更順、比以前更好用。一個從宿舍裡的筆電上開始的公司,現在住在全世界幾十億人的口袋裡。 用照片說故事的 Instagram Mark 不只讓 Facebook 變更好。他還注意到一件事:越來越多人喜歡用照片來分享生活。 2012 年,有一個小小的 app 叫做 Instagram。它讓你拍完照片之後加上漂亮的濾鏡,讓普通的照片看起來像藝術品一樣。那時候 Instagram 只有 13 個員工——比你們班的人數還少。 Facebook 花了 10 億美元把它買了下來。很多人覺得瘋了。13 個人的小公司,值 10 億? 結果呢?Instagram 從 3000 萬人用,成長到超過 20 億人。它變成了大家分享旅行照片、美食照、自拍的地方。你在網路上看到漂亮的食物照或旅遊風景,很多都是在 Instagram 上。 兩年後的 2014 年,Facebook 又買了 WhatsApp。WhatsApp 是一個免費傳訊息的 app——傳文字、照片、語音都不用錢。在很多國家,大家不打電話也不傳簡訊,直接用 WhatsApp 聯絡。在印度和巴西,問別人「你的號碼是什麼?」意思其實是「你的 WhatsApp 是什麼?」 讓沒有電腦的人也能上網 Facebook 不只在有錢的國家受歡迎。在很多電腦很少、網路很慢的地方,Facebook 變成了大家的「網路入口」。 想像一下:你住在一個偏遠的小村莊。家裡沒有電腦,手機也是最簡單的那種。網路慢到幾乎打不開任何網站。但是 Facebook 特別做了一個超省流量的版本,讓這些簡單的手機也能用。 所以在非洲和東南亞的很多地方,Facebook 不只是拿來聊天的。開店的人用 Facebook 賣東西,不用花錢架網站。老師用 Facebook 社團來分享課程。住在不同國家的家人,靠 Facebook 的貼文和視訊通話保持聯繫。 ...

2026 年 1 月 16 日 · 好奇老爸
如果一個大學生在宿舍裡做了一個網站——然後它連接了全世界呢?
Facebook

Facebook 1/3 — 一個網站讓全校連在一起的那個晚上

如果一個大學生在宿舍裡做了一個網站——然後它連接了全世界呢? 宿舍裡的想法 2003 年,Mark Zuckerberg(馬克·祖克柏)是 Harvard University(哈佛大學)的大二學生。他熱愛動手做東西。不是用木頭或金屬——是用程式碼。他從國中就開始寫程式,到了 Harvard 的時候,他做網站的速度比大多數人寫作文還快。 Harvard 有一個讓 Mark 很困擾的問題。學校沒有一個線上名冊讓學生可以看到彼此的照片和個人資料。大多數學校會有一本實體的書叫做「face book」——一本印有每個學生名字和照片的小冊子。但沒有數位版本。 學生想知道誰在他們的課堂上、誰住在他們的宿舍、誰跟他們有共同興趣。在一所有幾千名學生的大學裡,很容易覺得迷失。 Mark 決定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。 TheFacebook 2004 年 2 月 4 日,Mark 從他的宿舍房間推出了一個網站。他叫它 TheFacebook。想法很簡單:Harvard 的學生可以建立一個個人檔案,放上照片、名字、正在讀什麼、還有他們的興趣。然後他們可以跟其他學生連結——看看誰在他們的課堂上、找到朋友的朋友、傳訊息。 要註冊,你需要一個 Harvard 的電子郵件地址。就這樣。沒有花俏的功能。沒有遊戲。只是一個乾淨、簡單的方式來看看你身邊有誰。 24 小時內,超過一千名 Harvard 學生註冊了。一個月內,超過一半的 Harvard 學生都有了個人檔案。 像野火一樣蔓延 Mark 的室友們——Eduardo Saverin、Andrew McCollum、Dustin Moskovitz 和 Chris Hughes——幫忙建造和運營網站。消息傳開後,其他大學的學生開始求著要加入。 TheFacebook 擴展到了 Columbia、Stanford 和 Yale。然後是所有常春藤盟校。然後是全美國的大學。每次它對一所新學校開放,都遵循同樣的模式:一開始慢,然後爆炸性成長。 到 2004 年底,TheFacebook 有超過 100 萬使用者。而 Mark 才 20 歲。 名字被縮短為 Facebook。它成長的速度太快了,Mark 覺得自己不能等——如果繼續留在學校,他可能會錯過這個機會。於是他從 Harvard 休學(跟幾十年前的 Bill Gates(比爾·蓋茲)做了一樣的選擇),把公司搬到了加州 Palo Alto——Silicon Valley(矽谷)的心臟地帶,全世界最好的投資人、工程師和科技公司都在那裡。 ...

2026 年 1 月 15 日 · 好奇老爸